登入 | 搜書

儒學、數術與政治(出書版)/全本免費閱讀 劉向和洪範五行傳和占驗/第一時間更新

時間:2018-01-28 23:28 /軍事小說 / 編輯:朱厚熜
經典小說《儒學、數術與政治(出書版)》是陳侃理傾心創作的一本老師、宅男、無限流類小說,故事中的主角是占驗,劉向,洪範五行傳,書中主要講述了:[21]巖本憲司在《災異說の構造分析——董仲抒の場和

儒學、數術與政治(出書版)

閱讀指數:10分

連載狀態: 已全本

作品頻道:男頻

《儒學、數術與政治(出書版)》線上閱讀

《儒學、數術與政治(出書版)》精彩章節

[21]巖本憲司在《災異說の構造分析——董仲の場》一文中主張,從董仲到何休,災異論的本質並未改,這就否定了重澤俊郎所謂的“預言化轉向”。我們同意巖本氏的觀點,同時也要指出,將歷史上的災異解釋為人事的“徵”,不同於數術占卜的災異預言。詳

[22]以上見《漢書》卷三六《劉向傳》。

[23]董仲食解說俱見《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24]見陳壽祺《尚書大傳》輯本,本書第二章第二節已有引用和討論,這裡不再重複。

[25]馬王堆帛書《易傳》中的《要》篇載孔子語,見裘錫圭主編《沙馬王堆漢墓簡帛整合》第三冊,第118頁。

[26]在《要》篇中,孔子還說“我觀其德義耳”,上引文中的“德”是“德義”之省。李學勤認為,這裡的“德義”當即《易·繫辭上》中所說的蓍、卦之德,六爻之義,也就是神、智和易,用現在的術語說即《易》中的哲學。說見《從〈要〉篇看孔子與〈易〉》,《簡帛佚籍與學術史》,第263頁。本書稱之為“義理”。

[27]汪榮《法言義疏》卷一一,第264頁。

[28]唐吳秘《法言》注云:“以天占人者,觀天以見人事也;以人佔天者,因人以知天意也。”(見《法言義疏》卷一一,第264—265頁)其說是也。

[29]《銀雀山漢墓竹簡〔二〕》,第229頁。本書改用寬式釋文,下同。

[30]《銀雀山漢墓竹簡〔二〕》,第226頁。

[31]關於《人君不善之應》《五令》兩篇的介紹,參見李零《讀銀雀山漢簡〈三十時〉》,《中國方術續考》附錄一,第302—303頁,以及葉山《論銀雀山陽文獻的復原及其與家黃老學派的關係》,《簡帛研究譯叢》第二輯,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11、113、114頁。

[32]銀雀山漢墓是武帝初年的墓葬,其中竹書的抄寫年代應不晚於此時。參見山東省博物館、臨沂文物組《山東臨沂西漢墓發現〈孫子兵法〉和〈孫臏兵法〉等竹簡的簡報》,《文物》1974年第2期。

[33]《漢書》卷七五《京傳》。

[34]《舊唐書》卷七九《李淳風傳》,中華書局,1975年。案“當時術者疑其別有役使”《新唐書》卷二〇四《方技·李淳風傳》作“當世術家意有鬼神相之”,“別有役使”謂役使鬼神也。

[35]《乙巳佔》卷三《史司》,第66頁。

[36]《乙巳佔》卷三,第65—66頁。

[37]《乙巳佔》,序第1頁。

[38]《乙巳佔》卷三,第64頁。這些思想在他所編纂的《晉書·天文志》的序言中還有更完整和清晰的表達,此不贅引。

[39]相關研究有:李漢三《陽五行對兩漢政治的影響(中篇)》,《大陸雜誌》第27卷第8、9期,收入《大陸雜誌史學叢書》第2輯第1冊《三代秦漢魏晉史研究論集》,大陸雜誌社,1967年;孫廣德《先秦兩漢陽五行說的政治思想》第五章第三節,臺灣商務印書館,1993年,第263—283頁;影山輝國《漢代における災異と政治——宰相の災異責任を中心に》,《史學雜誌》卷90,1981年;陳業新《災害與兩漢社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6—204頁;金霞《兩漢魏晉南北朝祥瑞災異研究》第二章《兩漢魏晉南北朝祥瑞災異的政治功能》,北京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年;李軍《災害危機與唐代政治》第四至六章,首都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年,又見閻守誠主編《危機與應對:自然災害與唐代社會》第五、六章,人民出版社,2008年;韋兵《星佔曆法與宋代政治文化》第二章《徽宗朝異常天象與政治》,四川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

[40]《漢書》卷七一《於定國傳》。

[41]《漢書》卷九《元帝紀》。

[42]按《墨子》引作《湯說》,《國語》引作《湯誓》,今據《墨子》作《湯說》。說,祭名。參看劉楠《論語正義》卷二三,中華書局,1990年,第758—760頁;孫詒讓《墨子間詁》卷四,中華書局,2001年,第122頁。此事的“增訂版”還見於《呂氏秋·順民》:“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禱於桑林,曰:‘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無以一人之不,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翦其發,磨其手,以為犧牲,用祈福於上帝。民乃甚說,雨乃大至。則湯達乎鬼神之化,人事之傳也。”許維遹《呂氏秋集釋》卷九,中華書局,2009年,第200—201頁。

[43]分見《漢書》卷四《文帝紀》載元年正月、三月,二年正月、五月詔。

[44]《史記》卷八四《屈原賈生列傳》。

[45]《史記》卷九六《張丞相列傳》。

[46]《漢書》卷八八《儒林傳》。

[47]《呂氏秋集釋》卷六,第145—147頁。

[48]子韋是宋國的司星官,也是史官。《漢書·藝文志》“陽家”有《宋司星子韋》三篇,班固自注雲“景公之史”。宋景公此事,又見《史記·宋世家》《淮南子·應》《新序·雜事》諸篇。《論衡·虛篇》稱:“《子韋書錄序奏》亦言:‘君出三善言,熒宜有,於是候之,果徙舍。’”(黃暉《論衡校釋》卷四,中華書局,1990年,第211頁)《子韋書錄序奏》即劉向所作的書錄,推測宋景公熒守心事亦見《宋司星子韋》一書。《宋司星子韋》在《漢志》“陽家”之首,成書在戰國時,當即《呂氏秋》以下諸書之所本。

[49]《史記》卷一〇《孝文字紀》集解、《漢書》卷四《文帝紀》注引。

[50]宋景公事,子韋已有“移禍”之明文。楚昭王事,見《史記》卷四〇《楚世家》:“昭王曰:‘將相,孤之股肱也,今移禍,庸去是乎。’”

[51]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七《詩》“勿以禍適”條引之按曰“禍讀為過”(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76頁),王念孫《廣雅疏證補正》“過,責也”條亦云“禍與過古字通”(江蘇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419頁上)。“過”“禍”古字雖通,然《史》《漢》載文帝詔並作“過”,又有“百官之非”云云,“非”與“過”同義相對,知此“過”字不讀為“禍”。

[52]《漢書》卷四四《徐防傳》。

[53]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二,見王樹民《廿二史札記校證》,第47—48頁。

[54]《漢書》卷三六《劉向傳》。當時政爭的詳情,請參看本書第三章第一節。

[55]孫廣德列舉漢代因災異罷免三公大臣的事例,在綏和以的有文帝丞相周勃,宣帝清河太守何武,成帝丞相王商、薛宣四人,見《先秦兩漢陽五行說的政治思想》,第275頁。今案《漢書》卷四《文帝紀》,元“三年冬十月丁酉晦,有食之。十一月丁卯晦,有蝕之。詔曰:‘钳留詔遣列侯之國,辭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遂免丞相勃,遣就國”。文帝遣諸侯就國,遂免周勃,使其就國,以為表率。這一詔書,不一定與之食有關,更沒有要周勃承擔災異咎責。漢成帝時張匡上書以為周勃怨恨而為之蝕,遂遭罷免(見《漢書》卷八二《王商傳》),是人別有用心的附會,並非當時實情。《漢書》卷八六《何武傳》雲武“出為清河太守,數歲,坐郡中被災害什四以上免”。這是官事不治,救災不,也不是因為引發災異的咎責而免。王商罷相議於張匡陳蝕之咎,但史丹等的罷免奏議和成帝詔書中都未提及災異,成帝更以“匡言多險”,未之信也(見《漢書》卷八二《王商傳》)。至於薛宣,本傳所載策免詔書中提到了“異數見”,只是皇帝的自責,免相的直接原因如《翟方傳》所云,是“坐廣漢盜賊群起及太皇太喪時三輔吏並徵發為”。此四人的罷免,都不是由於承擔災異責任。

[56]許維遹《韓詩外傳集釋》卷八,中華書局,1980年,第290—291頁。

[57]參見影山輝國《漢代における災異と政治》第五節,第55頁。

[58]《漢書》卷八三《朱博傳》。

[59]關於“三公”的不同說法,參見《漢書·百官公卿表序》及王先謙補註。卜憲群《秦漢三公制度淵源論》(《安徽史學》1994年第4期)一文,也論證了先秦無三公。案司空、司馬、司徒的官名在傳世和出土的先秦文獻中均有發現,但其設定與職責都與《韓詩外傳》所述有別。漢承秦制,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統政令,地位和職掌與當時文獻中設計的三公大不相同,當時經常稱為“三公”不過是出於附會。祝總斌舉出漢初“三公”制度與成帝改制的四點不同,參見氏著《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第20—23頁。這四點其實也是西漢綏和以實際制度與文獻中理想設計的差別。

[60]《周禮·地官·序官》賈公彥疏引《書傳》,《周禮註疏》卷九,第139頁上。

[61]分見李昉等編《太平御覽》卷二〇七、二〇九、二〇八引,中華書局,1960年,第995頁下、第1002頁下、第999頁上。

[62]《論衡校釋》卷一五,第685頁。

[63]皮錫瑞以為此與《太平御覽》引《書傳》“似殊而其義實不異”,說見《尚書大傳疏證》卷七,第26葉a,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沙師伏堂刊本。這兩段話或許是《尚書大傳》同一段文字摘錄,所據傳本和刪節方式的不同都可能造成字句上的差異。

[64]陳平、丙吉事分見《史記》卷五六《陳丞相世家》及《漢書》卷七四《丙吉傳》。

[65]祝總斌認為建立三公不是為了削弱、分散相權,而是調整政治制度以保證統治質量,擺脫統治危機的嘗試。參見《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三章第一節《綏和元年的改制——三公鼎立制度的建立》,第52—57頁。

[66]參見閻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382—383頁。魯惟一最早將漢代政治中堅持現實制度和倡導復古改制的兩種傾向區分看來,分別稱為是modernist和reformist,見Michael Loewe, Crisis and Conflict in Han China: 104 BC to AD 9,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Ltd., 1974, “Preface”, p. 11。閻步克將之翻譯為現世派與改革派,並大致贊同其觀點。下文引用的渡邊信一郎的政治派別劃分,也受到魯惟一的影響。

[67]參見渡邊信一郎《中國古代的王權與天下秩序》第三章第二節,中華書局,2008年,第83—85頁。

[68]關於改制運,除了上述閻步克和渡邊信一郎的研究,還應參看陳蘇鎮《〈秋〉與“漢”》第四章第二節《西漢期的改制運》,第329—359頁。

[69]《漢書》卷八三《朱博傳》。

[70]《漢書》卷一一《哀帝紀》載元壽二年五月“正司直、司隸,造司寇職,事未定”。案《漢書·百官公卿表》,漢制,司直“掌佐丞相舉不法”,司隸初名司隸校尉,掌巡察三輔、三河、弘農。在儒家經典中,司直見《詩·鄭風·羔裘》:“羔裘豹飾,孔武有,彼其之子,邦之司直。”司隸見《周禮·秋官》,雲“掌五隸之法,辨其物而掌其政令”。所謂“正司直、司隸”,就是改其現有職掌,使之符經典的記載。司寇,漢無此官,《周禮·秋官》雲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蓋即“造司寇職”的依據。

(36 / 56)
儒學、數術與政治(出書版)

儒學、數術與政治(出書版)

作者:陳侃理
型別:軍事小說
完結:
時間:2018-01-28 23:28

大家正在讀
相關內容

足力閱讀網 | 當前時間: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18-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繁體版]

聯絡站長: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