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概要】
“哈……臭黑度,你已失掉了右手中指,還敢再來獻醜,好笨啊!”一身小二打扮的焦大嘴,站在大甕缸前,輕佻鄙視,一臉恥笑之色,用手指狠狠夾著鼻子,與全身是破補麻衣的臭黑皮,保持著三步距離,像是怕被這小子薰臭自己似的。
臭黑皮高舉右手,但見中指三節斷了其二,只餘下最後一節,倒也可怖。他咬牙切齒道:“我要狗飯,不,我不怕!”
四下立時掌聲雷動,圍觀的有錦衣公子、有閨閣小姐、有無聊姑嬸,也有頑皮小孩,他們都最愛到“全香居”來。因為店老闆想出了出人意表、大收旺場的卑劣玩意“狗口飯”
來,看著貧口口少年們在險中求一口狗飯,把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身上,實在過分。
甚麼是“狗口飯”?
“十夜城”這個離京城不遠的小城鎮,是貧鄉孩童最愛來闖,以求擺脫落魄生涯的暫居處。從四方八面湧來的貧鄉子弟,每天絡繹不絕,他們十之八、九都未能找到粗工當僕役,再加上連年荒災,來的人更多,以致餓癟、餓死的人一天比一天更甚。
“十夜城”,你來了十天十夜,肚子餓得翻轉,便會跑到“全香居”去,因為那裡有個玩意,叫“狗口飯”,只要過得了關,便可飽餐一頓。
你敵不過肚餓,便會“自投羅網”。
店老闆飯天賜是一等一的卑鄙商賈,為了增強酒樓號召力,竟想出一個要貧口口少年出賣自身的口口計。他捕來了一大批野狗,喂以冷飯菜汁的“狗飯”,但只要哪個少年膽敢與野狗搏鬥,把掉在注滿水的大甕缸裡的野狗,以雙手壓在水裡,把它淹得氣絕而斃,便可奪去那頭野狗的“狗飯”。
要知野狗也同樣餓得慌,而且在水中必然奮力抵抗,又是抓、又是噬咬,死命相拼,少年們又如何能忍痛鬥下去?
三天前,這個已全身發臭的貧口口少年臭黑皮,已來嘗試過玩那“狗口飯”的遊戲,可惜,一頭野狗把他的中指噬掉了,狗飯進不了口。
三天以來,他又餓得死去活來,“十夜城”裡乞來乞去,磕破了頭兒也討不到冷飯菜汁,便只好再來決戰“狗口飯”了。
人性本善或惡,也許在“全香居”便瞧得一清二楚。自從這裡有了“狗口飯”這玩意兒,生意突飛猛進,小菜、茶酒的價格漲了又漲,但仍是客似雲來。
每天,等著“欣賞”貧口口孩童們出醜的人,實在太多了。欣賞的人對著為爭“狗口飯”
的貧口口少年或搖首、或嘆息、或偷笑、或狂笑,光怪陸離,百般心態,千種人意,盡是奚落與鄙視,教人不寒而慄。
仍有一群圍觀者毫不以鄙視眼光,對待爭“狗口飯”的貧口口口口少年,只因為他們也是一貧如洗口口的少年,平常以乞討過活,過著顛沛流離的日子。他們眼看一個又一個的同命人,被野狗噬掉手指:心頭好痛、好痛,也許,不太遠的日子,自己也要來爭這“狗口飯”哩!
在一群貧口口少年中,有一個好瘦好瘦的高個子,十六歲已近六尺高,衣衫襤褸,卻難掩深沉而凌厲的眼神,一雙乾癟的手,骨瘦如柴,但隱現堅強意態。
他的名字是——
狗發,姓狗名發,一點不錯!